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Article 1In force为规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