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保障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对在本经济特区开办私营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教育机构应当为其子女就近入园或者入学提供帮助。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