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排放油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由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可视情节给予一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