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采用无污染或者污染排放量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