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第十三条已修改高等学校和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应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招收学生。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