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六条已废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工作和生产经营秩序。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