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四章 技术创新第十六条已废止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技术研发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提供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园区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中小企业技术、产品升级。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