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六章 利用和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风景名胜区内的个别景点,可以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投资者、经营者。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