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热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开采利用地热资源,采矿权人应当根据地热资源特点,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梯级开发、综合利用,提高地热资源的利用率。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