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废止

学员在培训期间应当按照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结业考试;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爱护培训设施、设备;并有权对培训机构未公示的收费项目及其他违规行为予以拒绝或者投诉、举报。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