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条例/第三章 教练员与学员第二十一条已废止申请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及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培训手续和参加考试。参加驾驶陪练的人员,应当持驾驶证到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