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培训机构对聘用的教练员,应当进行职业道德、驾驶安全及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检查教练员执行教学大纲、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等情况。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