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十九条已废止鼓励大型船舶制造企业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参与组建航运船舶金融租资公司。鼓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船运企业等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成立专业性船运保险机构。对注册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内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船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