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废止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引导、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其产品包装销售。包装销售农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其销售农产品的包装质量和标识内容负责。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