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示范基地、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指导农产品生产者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生产。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