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废止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农民兴办的技术经济服务实体,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银行、供销、物资等部门应当按国家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