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费和重点技术推广项目、科技开发项目所需的资金,应重点予以安排。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