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第六条有效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窃电行为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或者用户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对供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