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控制第九条已废止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购买无碘食盐。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