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三条已废止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设常务主席。上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选举本次大会主席团。本次大会主席团推举主席团常务主席。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由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常务主席因故出缺,由主席团在其成员中另行推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0年3月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