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四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集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重要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0年3月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