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第三章 扶助制度与措施/第二节 教育与文化体育第三十五条有效区(县)应当至少建立一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体育、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采取措施,培育、选拔残疾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完善残疾人运动员补贴、就学、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