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第二章 扶助主体与职责第十五条有效镇(街道)、社区应当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残疾人扶助工作。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