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