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四章 司法鉴定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已废止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司法鉴定质量评估和诚信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