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各城镇应当在适当地点设立垃圾堆放场,实行垃圾回收填埋制度,防止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各地举办赛马会、物资交流会等活动或开展旅游事业,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必须集中收集、处理垃圾、防止“白色污染”和水体污染。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