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纳入本级社会科学成果评奖范围。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