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旧城区改建,应当合理控制用地使用强度,完善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电力、通信、绿地、停车场、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