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股东按照股份合作企业章程的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股东也可以采取合同的方式,约定有关合作事项。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