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宣传教育第十一条有效各类媒体及通讯单位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义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信息。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和限制通行的,各类媒体以及通讯单位应当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