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家庭保障第十条有效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应当尊重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婚姻自主权。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和婚后的生活。不得因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而剥夺或者限制其合法居住权。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