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防护林的火灾预防、扑救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