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防条例/第四章 灭火救援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依托公安消防队建立综合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联动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