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十七条有效错案和执法过错后果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可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