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开采地下水,必须在水资源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实行统一规划,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限制城镇自来水可供区域内的各种自备水源,以保持采补平衡,地下水已经超采的地区,应当严格控制开采,严禁新建任何取用地下水的供水设施,并逐步压减地下水取水单位和取水量,以保护地下水资源。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