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市红十字会应当将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信息、完成捐献的信息和相关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