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农事站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下,按照各自职责,搞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森林、水面、草场、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保护、培育、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管理。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