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乡镇农业事业站管理条例/第三章 专业管理第十三条已废止农事站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下,按照各自职责,搞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森林、水面、草场、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保护、培育、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管理。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