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废止

农事站应做好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有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执法的农事站,要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搞好案件的调查和处理,不得滥用职权,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利益。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