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平时兵员动用包括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成建制参加地方经济建设和依法完成其他任务。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