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口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有效在港口规划范围内建设港口设施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应当依法办理港口岸线使用手续,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权,并按照规定投入开发建设。港口岸线使用权的期限,属于深水岸线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属于非深水岸线的,不得超过三十年。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和期限使用港口岸线,需要改变用途或者延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延续手续。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