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口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有效因港口设施建设、货物装卸等需要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满需要延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办理延续手续,延续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临时使用港口岸线,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对建设的临时性设施,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时自行拆除,恢复岸线原貌。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