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第十九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在高新区设立各种人才培训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高新区内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者博士后科研基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者博士后科研基地工作的科研人员,享受高新区的扶持政策。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