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高新区为在区内从事各种咨询、科研与技术合作、投资创业和其他专业服务的各类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并对软件高级人才给予重点扶持。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