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条例/第三章 防雷工程第十六条已修改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监督和技术指导。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