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第三章 优抚第二十七条已修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离退休军人,凭有效证件享受下列优待:(一)游览参观风景区、名胜古迹、纪念馆、博物馆时,免收门票;(二)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车站、港口、医院、银行等对前款所列人员应当单设窗口或者挂牌优先服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