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第三条有效兰州市民族事务行政管理部门是清真食品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县(区)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辖区内负责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