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越权审批或者违法审批地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纠正或者予以撤销;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