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四章 河道的保护第三十七条有效在河道内采砂(包括挖砂、接运砂上岸的作业全过程),必须确保河势稳定、堤岸安全,合理适度。在河道内采砂,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开采。涉及航道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航道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