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应当向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