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三章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对于传统民居型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项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政策扶持、资金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